ODB8607移动照明灯
适用范围:
灯具主要由灯盘组件、升降杆、气泵、发电机、控制面板、底座等部分组成,升降杆底部具有手动紧急气压泄放装置,适用于铁路、电业、公安、消防、油田、冶金、石化企业等各种大型施工作业、事故抢修、抢险救灾等现场作移动照明。
详情介绍
1、符合GB 26755-2011《消防移动式照明装置》,GB 7000.1-2015《灯具 第1部分:一般要求与试验》要求。
2.照明装置应由灯盘、发电机、控制面板、遥控器、升降杆、气泵及行走脚轮等组成。
3. 灯头4个;单个光源功率≥100W,灯盘水平回旋角可转360°,灯盘俯仰角可转90°,最小高度≥1800mm,最大升起高度为≥4500 mm,下降时间小于15s。
4.通过无线遥控可在50米范围内分别控制灯头的开启和关闭。
5.市电供电时能长时间持续工作;发电机组供电时间≥13h。
6.灯具灯盘、气缸和发电机组为整体结构,发电机组底部装有万向轮和定向轮。
7.正常工作时,距离发动机四周7米处工作噪声不大于76dB。
8.发电机组额定输出功率≥2.2kW,油箱容量≥15L。
9.工作电压:220V。
10. 灯头平均使用寿命≥20000h,灯头防护等级满足IP66要求。
11. 发电机组重量≤45kg。